第(2/3)页 我不出声地笑了。我知道,我笑得还是挺幸福的。毕竟,成思平每次与我约会时,都是提前到来,而且像个傻子一样,一点儿也不怕曝光在所有人面前,站在非常显眼的地方。 这次,他还是先到了。或许,在他想来,在他看来,这根本不可能是最后一次。他怎么可能想到会是最后一次呢?虽然,我是在电话里跟他说过了,这是最后一次,可是,他压根儿就不信。从我们开始走向爱情的殿堂开始,他就一直坚信,我们不会分开。那个叫程惟静的女孩子,与他成思平,是天作之合,是天造一对,是地设一双。怎么可能分开呢?何况,还是程惟静倒追他的,死缠烂打,才终于成就的一对情侣,怎么可能会分开呢? 我像土拨鼠一样,悄悄地,向他靠近。 现在,我向他走去,施施然地走去。我的样子,你看了肯定会觉得非常可笑。因为,我特意戴了一顶八角帽,那种围锦帆布韩式青色的八角帽。这还是成思平第一次跟我约会时替我买的。我裹了个大围巾,半张脸就这样被遮盖住了。当然,我还特意戴了一副帕森墨镜。这一来,我的整张脸都被挡住了。 在这样一个城市,在我的大学所在的城市,我只能这样。否则,我真的会被很多人认出来。你很难想象,我的同学,我的同学的同学,我的大学同窗,他们的眼睛会在某一个地方突然出现或不经意地出现,而且正好目睹了你与一个男人的幽会与好事。 对了,我忘了告诉你,在这座城市,我是江淮大学的二年级学生。 这样,你就可以算一笔账了,从高一到大二,五年时间,我被这个叫成思平的大哥、大叔霸占了。这个家伙,他拥有了我的五年青春。现在,我还要来与他进行分手仪式。 这是不是有点像在谈判桌前签字? 对了,这一天,我还特意穿了一条工装裤,肥硕的工装裤。 我得承认,我真的喜欢成思平。不,是真的爱成思平。因为,这条肥硕的工装裤,也是我第一次与他见面时穿着的。那时候,我们还在家乡,在一座叫做溱湖的城市。那时候,我在溱湖市的青龙中学读高二。 那时候,我也是这样的装扮,让人看不出我的形体、容貌,然后,我在一个叫做罗马假日酒店的大堂里,等待着亲爱的成思平给我发来短信。他已经订下了房间,他告诉我,他要在罗马假日酒店举行我们的合卺之礼,在罗巴假日酒店举行我们的盛大婚礼。 他说,他必须要给我这样的仪式。 其实,现在想来,哪里是什么盛大的婚礼,整个是一次盛大的,盛大的什么呢?他可是有妇之夫啊!还能有什么盛大的婚礼?她盛大的婚礼早给了别人了,给了另一个女人。 但是,我还是喜欢,由衷地喜欢。我喜欢那一天的所有仪式。那一天,所有的仪式,都正好与一个少女的心相吻合,高度吻合。 那一天,成思平与我的所有一切,都默契得天衣无缝,这相的默契,世间再无第二。 那一天的所有仪式与过程,都将被我刻骨铭心地记住。 那是思平第一次真正进入我的空间与灵魂。强悍、霸道、温柔、欢颜、饮泣、泪水,所有的滋味都全部拥有了。 那一次,鲜红的凋落,白天鹅般的引吭、咯血、扭动、颤栗,也都全部呈现。 那一天,痛楚的撕裂伴随着一个少女的爱情全部捧出,献给了这个粗暴而又温柔的君王。 那一天的所有经历,都将被我铭记…… 从迈进608房间时,胸膛里那颗心狂跳不已,脸色绯红、燥热、娇羞不已,非常胆怯…… 拒绝、挣扎、热吻、抚摸…… 长泪滔滔,感情的潮水泛滥汹涌…… 而最关键的时刻,却又那样义无反顾,甘心情愿,彻底献出,将自己的少女之花双手奉献给这个成年男子……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