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九章 脱险-《一梦千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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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片刻之后,一个身穿官服的男子站在莫不惜跟前,弯腰打了个稽首,恭敬道:“救驾来迟,让大小姐受惊了!十余年前,在下赴京赶考,曾是令尊的门生,受了许多恩惠,有幸拜访过贵府一次,还记得那会儿,大小姐刚开始修习软剑,却比那软剑也高不了多少,令堂还总怕大小姐伤到自己……”

    莫不惜站起身,接过身着官服男子亲手递过的衣物,披在身上,神情有些恍惚。

    身穿官服的男子继续说道:“不知大小姐可曾在那伙山贼之中,见到一个书生模样的人,他便是在下的伴读书童,当初随我拜访贵府,还被大小姐提着软剑追杀了好一会儿……这次得到大小姐的消息,便是他传出的。”

    莫不惜点点头,清冷的眼神平和了许多。

    数百人的队伍,在夜色中燃起一条火把和灯笼组成的长龙,向附近的城池蜿蜒而去。

    林卿焕一言不发,被当成了莫不惜的同伴,也受到了同等待遇,既来之则安之,骑上马,跟随者官兵队伍进入城中。

    按照身着官服男子的说法,山贼所居之地,叫做鸡冠岭,地势险要不说,常年山雾弥漫又岔路众多,方圆百里没有人烟,这伙山贼熟悉地形盘踞山中,数次剿匪皆失败而归。

    官服男子叫做萧渠,十年前进士及第,如今三十余岁,官拜绿桐郡郡守,算是莫家门生。

    树倒猢狲散,莫家这颗大树一倒,萧渠不撇清关系避祸,反而尽力救起莫不惜,倒也算是有情有义之辈。

    京城出了如此变故,稍远一些的州郡,只要是手里有点兵权的,几乎都会选择拥兵自重,隔岸观火。

    真正忠于朝廷的官员,在几大家族的排挤下,少得可怜。

    林卿焕这个朝廷的“走狗”,被安排在莫不惜隔壁的房间,下人们送来了药粉、食物、衣裳和热水。

    狼吞虎咽吃过饭菜,处理过伤口,泡在热水中,是真的累。

    林卿焕此时有点忧郁,萧渠应该并不知道自己“朝廷走狗”的身份,与莫不惜也算相依为命过一场,也不至于对自己怎么样。

    但从萧渠对莫不惜的态度来看,门阀士族根深蒂固,除了京城这档子事,全都拥兵自重,不造反就谢天谢地了,还要让一州之地站在朝廷这边,这次任务的难度比想象中要大了许多,林卿焕在脑海中搜寻着一切上学时学过的现代知识,发现好像全都没什么用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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