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她冲死侍竖起了左手的中指,然后喊道:“这太恶心了,韦德,赶紧停下来!” 不过在死侍眼中,他只看到了中指上戴着的戒指。 “哦,对哦,你是我的未婚妻啊,我还在想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。”死侍还在抠着自己的胃,一番折腾之后终于掏出了一坨恶心到极点的东西,“你看看,我就说我只吃到了一个墨西哥玉米卷,另一个肯定被你吃掉了,你还不承认!你不觉得自己最近胖了一点儿嘛!” 死侍把手上那一坨甩掉,用力一挺直起了身体。浑身上下检查了一番,发现了十九个弹孔,不过都在逐渐愈合,没啥好担心的。 “真是优秀的能力啊!”威廉姆斯呕吐了一会儿,发现死侍居然跟没事儿人一样地哼着歌看着自己,不得不赞叹不死之身真的是非常令人羡慕的。 事实上,他本身就已经是非常令人羡慕的人了。即使被托尼·斯塔克压了一头,他依旧是全世界顶级的优秀学者,他的成果依然被广泛应用,他几乎一只手已经摸到了诺贝尔奖。但是,这世界上,还有很多让他羡慕嫉妒恨的人。 那些超能力者。 作为贝儿父母的同龄人,威廉姆斯是从小看着美国队长的故事长大的。在日常生活中,他也偶尔遇见过拥有神奇能力的变种人,虽然只是匆匆一瞥,还是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。可以说,成为一个拥有超能力的人,是威廉姆斯心中最根深蒂固的执念。 长大后,他成了一个优秀的科学家,可科学并没能赋予他超能力,反倒是给他带来了“仅次于托尼·斯塔克的优秀能源专家”的羞耻头衔,这让他极端痛苦。 直到他知道贝儿的父母利用《三玄》里记载的内容和一块不知哪来的宝石,创造了贝儿这个具有无限潜能的超能力者。 他觉得自己找到了最合适的路。 潜心研究之后,他发现自己在神秘学上的天赋竟然还超过了科学。神盾局顶级智囊团队都束手无策的《三玄》,威廉姆斯单凭一己之力,一年之内就已经初窥门径,两年时间,他就学到了他需要的东西。 超能力者,无非就是产生了质变的强大生命。而量变引起质变,只要集合了足够多的优势个体,将他们的所有潜能集于一身,就足以引起他本身的质变,让他成为超能力者。 从那天起,他就开始了精密的规划。弃学从政,进入华盛顿高层,联合九头蛇,又意外地得到了阿莫拉这样的强援。今天,他终于走到了最后一步,只要通过法阵吸收了这站在美国最顶点的几百人,再加上死侍这个拥有不死能力的意外收获,路易斯·威廉姆斯将会以崭新的姿态重生。 一声巨响传来,远处火光冲天,隔了几十公里,依然清晰可见。 “可惜了,如果能把她也吸收掉,我就能成为最完美的生命。”威廉姆斯不无遗憾地说。 “别做梦了,她那个程度的超能力,足够抵抗你的法阵了。”阿莫拉说,“别磨蹭了,既然麻烦已经消失,就抓紧时间吧,别忘了分一部分给九头蛇,要不然你一个人也顶不住复仇者。” “我知道。” 威廉姆斯缓缓张开双臂,浑身散发着和法阵一样的红色光芒。随着他的手臂伸展到极致,无数到血线冲天而起,以接近音速的速度刺向了国会大厦,整个大厦不到眨眼的功夫就被戳的千疮百孔,随即轰然倒塌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