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我在这一世能够追逐名利的资本。 李云始终没有忘记。 自己是有病的。 “你还没有忘记呢,真可惜呀,我还想着你什么时候忘掉这件事,和我真正的成为了朋友,然后我就悄无声息的代替你,用我的导演才华,还有你积攒的演员才能,再加上那些[兄弟姐妹]们,我们就能够以一人之力独霸整个娱乐圈。”导演人格此时在李云的耳旁微微一笑。 “我们当然是朋友了,但作为朋友,我也得防着你们一手呀我会发疯似的追求名利,但并不代表我会放弃自我。” 或者说发疯似的,追求名利,本身就是为了保持自我而行动。 自己那位同父异母的兄弟说的没错。 自己是有病。 而且还是要通过不断演戏才能治病缓解的病。 走到最极限最巅峰,才能够治好自己所有的病。 这种病独属于自己。 是名为千面影帝的病。 “天王巨星。” “怎么了?” 李云看着眼前的人肉mp3,比起导演人格,他的性格倒是温顺许多,除了喜欢唱歌之外,也并没有别的不良爱好。 其实李云思考了很多。 自己要走什么样的道路。 自编自导自演,这肯定是要走的,毕竟走到这条道路上,自己才能真正准确无误的从准送走这些人格们。 以及他们愈演愈烈的胃口。 偶尔一场戏要送走几个人格才行。 虽然这样获得的奖励也更多,但无疑的这样子,他们的胃口也更大了。 自己要做的便是满足他们的胃口。 爆他们更多的金币。 也许未来也会有像天王巨星和导演一样像牛皮糖一样粘在身上,怎么都去不掉的家伙。 但自己要做的估计就是在他们离开之前爆他们更多的金币。 我才是主体。 我才是要肆无忌惮的使用他们才华的人。 “蔡森先生的人格说的对,我追逐名利的道路上,所追求到名垂不朽的天王巨星,我需要热度,我需要咖位,咖位和热度能给我带来更多的资源,有更多的资源,我才能更好的追逐名利,更好的治疗好你们这些人格。” “这是我身体上的需求.而且我也不想枉费蔡森先生叫我一声同志,虽然我绝对知道,我当不起这个同志。” 说来惭愧,直到如今为止,李云还是会将自己的身体需求和治病需求放在第1位。 将追求名利放在第1位。 我会被蔡先生的精神影响。 我更能理解主旋律与信仰的珍贵。 但我的本性还是不变的。 只是偶尔如果能够在自己的世界上更上一层楼的话,我不介意为我的追求披上一层光鲜亮丽的皮囊。 如今恰同学少年就是如此。 我需要他的传唱度更高,我才能更加有名。 少年说火了,恰同学少年火了。 但还不够。 他还不够能传唱。 那什么可以呢有什么方法能够更加广泛的流传少年说与恰同学少年。 一首歌可以。 一首叫做少年说的歌可以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